《龙岗区龙城街道体育新城二期地块(土地整备项目)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》信息公示

 

2022年11月10日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)、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保部令第42号),现对《龙岗区龙城街道体育新城二期地块(土地整备项目)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》信息公示如下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地块位于于龙岗区龙城街道,大同路与燕子岭四路交汇处西侧,占地面积约852.3887 m2。该地块未来用地规划为道路用地。

二、污染状况结论

该地块检测结果显示,地块土壤中砷含量超过了相应土壤背景值,经地块背景值调查可知,砷高含量为受到地带性土壤地质背景特征影响造成,非人为因素造成,因此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。

三、建议

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但可能存砷人体健康风险,后续应对项目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。

四、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-2023年2月10日。